組織者學院(Organizers’ School)

接續3月份的報告,這次會介紹組織者學院。在BOC行動後,倫敦公民的新公民團隊(New Citizens)在隔個星期後推出了組織者學院,為新加入的組織者,包括現有在新公民團隊或相關團體實習的學生,還有我和文謹提供基本的培訓。課程較倫敦公民為領袖和組織者提供的2天或5天培訓更為深入,可以說是為組織者度身訂造的在職培訓。正如的報告所提,倫敦公民在這兩年藉著美國總統奧巴馬的名氣,也在英國力推來自阿蘭斯基的社區組織手法,受到不少基金支持,得以在兩年內增長了三倍人手,工作範圍也由以前主要在東,西倫敦擴展到整個倫敦 ,更逐步發展至英國地區地區,像伯明翰(Birmingham)、卡迪夫(Cardiff) 和 斯旺西(Swansea)等八個地區。要保持現有工作質素,配合人手和工作發展,培育組織者就更為重要。

整個課程為期三個月,由4月至6月的每個星期三下午舉行。課程由資深組織者講授,內容包括倫敦公民的基本組織方法及技巧,如何進行有效的1﹣2﹣1會談、組織行動、進行社區調查等,還有配合現有的工作需要,讓學員可以同時學習理論和實踐,像學了1﹣2﹣1面談後,學員不單被要求在工作裡達到每星期完成15至20個1﹣2﹣1,更要在4月中旬為非洲津巴布維社群辦的2天培訓中教授領袖1﹣2﹣1面談。筆者本文主要介紹其中的一個重要社區組織手法“聆聽運動”(Listening Campaign)。

 

由社區領袖帶領的聆聽運動(Listening Campaign)

倫敦公民有一鐵規(Iron rule): 不會為人做她/他們可以作的。強調組織者並非動員社區團體及領袖去帶出自己的議題,而是要與不同的團體和地區領袖去發掘地區的問題及成為能被改變的議題。也不能代替領袖去作團體及社區內的組織工作,這是藉著各種社區調查去發掘社區的需要,做起來卻是要花上一年的功夫。

 

新公民團隊的主管Jonathan一開課時,便問道:“你要如何去開始在社區的組織工作呢?” 有人回答是透過1﹣2﹣1面談,也有人說是透過團體或社區的非政府機構,他指出若只單透過個別的人,有機會因為對方生活出了狀況就把你攔著了;團體如教會、學校等需要時間慢慢建立關係,地區的非政府組織可能因著自身的利益或關注而把社區的需要放在次要位置,因此在動員社區時,要同時透過這幾個渠道,是缺一不可的。Jonathan指成功的組織者就是有方法令讓對方了解到組織的好處,及自覺需要被組織。說是容易,但怎麼做呢?組織者最多用的是透過分享故事,這在文謹的報告內也有提到。除了透過說故事,也要鼓勵領袖帶同團體成員去做具體的事情,走到社群當中,說社群的言語。

 

提到聆聽運動(Listening Campaign),這是倫敦公民重要的社區組織技巧之一,包括了1﹣2﹣1面談,社區行(Neighborhood Walk), 鄰里會議 (Housing Meeting), 調查(Survey)等。可以達到多種目的,包括了解地區需要,尋找可以改善現況的議題及運動,並帶動社區去參與改善,從此推動社區團體建立公共參與的生活(pubic life);建立有力量的關係,發掘有動機去改變現況的領袖;在社區中劃出社區問題的地區地圖; 搜集社區內具說服力的故事,並透過不同層次的社區討論(團體,團體之間,社區內不同區域,整個地區等),令社區人士參與其中,決定可以如何去改變社區現況,因此未來的議題及相關行動也會得到社區的認同。

 

1.1 更聚焦的1﹣2﹣1

在倫敦公民工作5個月,聽過有關1﹣2﹣1面談的介紹不下4次,但因為每位組織者都能保持自己獨特的風格,故每次聽到的內容雖然離不開主要的概念,但都會不盡相同,每次你都會有新的發現。這次介紹的導師是負責新公民和北倫敦的組織者Sophie, 她提醒組織者1﹣2﹣1不只是在找人聊天和建立關係,在做1﹣2﹣1前,一定要作資料搜集,對已約好的會面要定框架(frame),那是建立關係,更是了解我們團體領袖很重要的30至40分鐘。因此,在簡單的自我介紹後(2﹣3分鐘),主要的時間都會集中在領袖身上。當中,組織者不是坐著被動回應,而是更主動地介入對方的自我生命演釋,不斷地以不同的開放問題(1)去延續對方的自我介紹,由過往的經驗,去發掘一些對方生命的轉淚點,投入參與改變社區的原因及背後的原動力,有什麼事情是她/他最為關注或生氣,又覺得非要作點事不可的,還有她/他們對自己能參與改變社區的期許,這便是她/他們的關注(Self interest)。除外之外,透過固定的1﹣2﹣1,組織者也會慢慢鼓勵領袖及其成員習慣參與公共事務,開展其公共生活(Public Life)。要記緊的是在1﹣2﹣1結尾要邀請她/他們介紹一些可能有興趣一起改變社區的人,和約定日後延續的1﹣2﹣1會談和內容。

 

當差不多跟團體的5份之1成員作了1﹣2﹣1後,組織者便可以大概了團體內的權力關係及逐步與領袖建立可以起動改變團體及社區的工作組合(請看之前的報告),令整個團體及社區慢慢地更生起來。

 

這對1﹣2﹣1的介紹,確實是比以往針對領袖或社區人士的講解來得更具體及聚焦,或者可以這樣說1﹣2﹣1就像一面放大境,讓組織者更清楚面前的領袖和團體。另一方面,籍著1﹣2﹣1中建立的互信關係,組織者便能有效地把領袖串連起來,推動領袖和她/他們的工作團隊去計劃工作。

 

1.2 鄰里會議 (Housing Meeting)及調查 (Survey)

說到鄰里會議,當然在街坊鄰里的家中進行,約一至一個半小時。不過不同的組織者對這組織手法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這是個很輕鬆的聊天小聚,透過聊天去了解大家的想法,是意見及資料搜集的好機會。亦有組織者認為這是個重要發展領袖的好機會,與他/她們去思考主題,鼓勵去帶領會議,分享在社區內令人感到生氣的事情,由參加者的憤怒出發去發現問題,並鼓勵共同去尋求可改善的方法。會後,為了更了解地區情況,一些社區的問卷或行動研究便會開展,如社區行。

 

1.3 社區行(Neighborhood Walk)

社區行一般是由組織者和領袖及一些有興趣多了解社區需要的人,分小組的到社區去與居民聊天和實地觀察,發掘問題。同時也去物識有關心社區,有興報加入參與的地方人士,如商舖老闆,常在街頭走動,熟悉地方知訊和人脈的街坊鄰里。一般是一兩個小時,雖說是走到街上與人閒聊,但其實是經連串的事前會議籌備,包括定主題,如地區的醫療需要。事前的簡介會提醒參加者必須注意的,如自我介姑,可用的身份,來社區行的目的和期望了解的主題等,而事後的檢討更是要搜集整合大家的所見所聞,肯定大家的計劃未來的跟進,Jonathan建議可以與教會合作去做。

 

以上各種的組織手法沒有一定的先後次序,按地區領袖及社區人士關注的議題及社區可動用的資源去彈性地進行。

 

 

參加了幾次的組織者學院課程,感覺上受用不少。因為在這之前,新的組織者要自行去聯絡其他組織者了解地區內正進行的培訓或活動。但在異常煩忙的辦公室要找得到你要找的組織者實在不是易事,要獲得並不公開流傳的地方的資訊更是難事,而且這些活動是在一整年內不定時舉行,需要好段日子才能參與得到。就是以上的你都做到了,也需要一個整合的機會,讓你能掌握整個社區組織的具體運作,難怪深資的組織者都說要全盤掌握整套社區組織手法,最少要用上兩年。但這個組織者學院就能在開始時幫助新人去獲得整套社區組織工作運作的程序和具體內容,就像是部使用說明書,對新組織者去掌握工作的運作有絕對的幫助。

 

 

備註:

(1)開放性問題是指一些能讓對方可以更容易發揮和延續的問題,如英文常用的5W1H,何事,何時,何地,何人,為什麼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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